創辦早期的成員包括 施資議大律師(Sterling Tzu) 及已故的 簡定濤大律師(Andrew Kan)。由於駱大律師、簡大律師及施資議大律師在開業初期即以刑事訴訟業務著稱,這間初成立的大律師事務所隨即被視為一所以刑事業務為主的律師事務所,儘管陳大律師一直以來均以衡平法訴訟業務享負盛名。
我們已由當初僅有 4 位大律師的小型律師事務所,發展成為擁有 20 多位成員的相當規模事務所。除了核心的刑事訴訟業務外,我們部分成員的執業領域現已拓展至公法、婚姻訴訟及其他民事專科業務。
本事務所一直恪守並珍惜一項悠久傳統,即鼓勵成員傾注時間、精力與專業知識投入社會公職。陳大律師在其事業蒸蒸日上之際轉任全職法官;駱大律師曾擔任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Recorder of the High Court of Hong Kong) 長達約十年,並在此期間兼任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委員。此外,本事務所的其他成員及前成員亦曾擔任 暫委裁判官(Deputy magistrates)、區域法院暫委法官(Deputy district judges) 及其他公職,竭誠服務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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