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始于 1988 年一个晴朗的日子,骆应淦大律师(Lawrence Lok) 与 陈港源大律师(Louis Chan) 离开了位于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大厦(该大楼现已拆卸,现址为上海商业银行大厦)的已故 施伟文大律师(Anthony Sedgwick QC) 之大律师事务所,穿过都爹利街,于印刷行 10 楼创立了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创办早期的成员包括 施资议大律师(Sterling Tzu) 及已故的 简定涛大律师(Andrew Kan)。由于骆大律师、简大律师及施资议大律师在开业初期即以刑事诉讼业务著称,这间初成立的大律师事务所随即被视为一所以刑事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尽管陈大律师一直以来均以衡平法诉讼业务享负盛名。

我们已由最初仅有 4 位大律师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拥有 20 多位成员的相当规模事务所。除了核心的刑事诉讼业务外,我们部分成员的执业领域现已拓展至公法、婚姻诉讼及其他民事专科业务。

本事务所一直恪守并珍惜一项悠久传统,即鼓励成员倾注时间、精力与专业知识投入社会公职。陈大律师在其事业蒸蒸日上之际转任全职法官;骆大律师曾担任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Recorder of the High Court of Hong Kong) 长达约十年,并在此期间兼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此外,本事务所的其他成员及前成员亦曾担任 暂委裁判官(Deputy magistrates)、区域法院暂委法官(Deputy district judges) 及其他公职,竭诚服务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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